新铸党[2007]36号:关于成立集团公司临时团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5作者:
关于成立集团公司临时团委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精神,经中央企业团工委同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临时团委。
临时团委由7人组成。包晓颖(女)、刘其先、李欢欢(女)、李 波、曲 珊(女)、韩振波、鲁志勇(以姓氏笔画为序)等7名同志为临时团委委员,刘其先同志为临时团委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抄送:集团公司各部室
承办单位: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刘其先 电话:5929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