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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铸团[2008] 1号:关于同意成立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团支部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8-02-25作者:

新铸团[2008] 1

关于同意成立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团支部的复函

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党委:

《关于成立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团支部的报告》(京被党务[2008]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成立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团支部,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成立团委。其在理顺与地方团组织关系和成立新兴铸管置业公司团组织前,暂由集团公司临时团委直管。

二、同意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团支部由李欢欢(女)、张迎春、景波等3名同志组成。集团公司临时团委委员李欢欢同志兼任团支部书记,张迎春同志为组织委员,景波同志为宣传委员。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组织 成立 通知

承办:集团公司临时团委   联系人:包晓颖   联系方式:5929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