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视频短片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10作者: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通〔2010〕6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视频短片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总结近年来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强各中央企业团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展现中央企业团组织建设成果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发各级团组织的工作活力,中央企业团工委经研究,决定在各中央企业团委(直属团委)中开展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视频短片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0年3月至4月
二、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作品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不得侵犯任何版权、肖像权和著作权,不含违法内容。
2.作品内容可涉及中央企业基层团组织活动、特色工作介绍、典型案例分析、品牌介绍等。每部作品要求仅针对一个活动、特色工作、案例或品牌等进行详细、全面地分析、介绍。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丰富、结构新颖完整、形式生动活泼,能够体现时代特征,突出青年特点,展现央企风范。
3.每部短片播放时长为5分钟,结构为:1.单设5秒彩条(或黑场);2.写明参赛作品名称、参赛单位的字幕5秒;3.短片;4.短片结束落幅注明制作单位及时间。以普通话(英语及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画面清晰连贯,图文准确流畅。提交作品格式为DCD格式光盘一式两份、miniDV带一份,分辨率在标清720×576以上。
4.各中央企业团委可提交1至2部参赛作品。报送作品同时附参赛表、制作文案两份(书面及电子版),文案中可说明创作思路及相关背景,以便评委更好地了解参赛短片内容。
5.在提交的DCD格式光盘和miniDV带中,各参赛单位请另外保存至少15分钟时长的原始拍摄素材,以供团工委后期工作采用。
三、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同时设最具创意奖、最佳摄影奖、最佳音效奖、最佳题材奖,并设优秀组织奖。
四、 作品提交
请各参赛单位于
五、 其他要求
1.各中央企业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参与,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做好作品制作、参赛等相关工作。
2.要深入挖掘、总结提炼近年来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各领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学习交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参赛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版权,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等无偿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由主办方存档,请自行备份。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中央企业团工委宣传部联系。
联 系 人:柳 洁 董白云
联系电话:(010)63601006
传 真:(010)63600586
电子邮箱:1406@sasac.gov.cn
附件:中央企业青年工作视频短片作品大赛参赛表
中央企业团工委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