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活动开展情况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3作者:
关于收集“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
活动开展情况资料的通知
自2004年3月国资委党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在国家重点工程开展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活动的意见》以来,各级团组织积极响应号召,深入开展“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载人航天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团结拼搏、勇于奉献、锐意创新,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了更好推进“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活动的开展,中央企业团工委拟全面收集活动开展情况资料。
请收到通知后,速将你单位2004以来参与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名称、实施时间、认定为国家重点工程的依据和团组织开展“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活动”的情况整理成8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于
联系人:周一鹏,联系电话:010-63193065 ,15011391997。
中央企业团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