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作者: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通〔2009〕6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
9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今年是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也是中央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传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精神,推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交流,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影响力,营造共迎挑战,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在中央企业中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为契机,以团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搭建央企共青团和青年实践工作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团员青年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央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1.认真发掘总结央企共青团实践工作经验。各企业要坚持以团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将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与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应对危机的进程相结合,与近年来中央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相结合,与团员青年的新变化相结合,与企业实际相结合,广泛挖掘好的工作思路及方法,并加以提炼、总结。
2.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典型事迹、经验。各企业在总结本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实践工作经验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及行业媒体对典型事迹、经验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集中展示中央企业共青团和团员青年的良好形象,搭建中央企业共青团与外界更为广泛的交流平台,在全社会为中央企业营造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中央企业团工委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宣传活动与推进团的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团的工作实现更好的发展。
未尽事宜请与中央企业团工委联系。
联系人:柳洁、张驰,联系电话:(010)63600586、63601006
传真:(010)63600586,电子邮箱:1406@sasac.gov.cn
中央企业团工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