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兴重工有限公司临时团委的复函
新兴重工有限公司党委:
你委《关于成立新兴重工有限公司临时团委的函》(新重党〔2008〕15号)已收悉。经集团公司团委研究,现将相关问题函复如下:
1. 同意成立新兴重工有限公司临时团委。
2. 同意左陈(女)、李博、吴冬云(女)、杨竞(女)、温玉春(女)等5名同志为临时团委委员,左陈同志任临时团委书记。
集团公司团委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