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5号
发布日期:2009-05-16作者:
关于组织参加“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
青年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公司团委,机关团总支,武安分公司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集团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团员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依据《集团公司团青活动十项行动纲领》的安排,按照《关于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企团发﹝2009﹞6号)要求和分配名额,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集团团委决定组织参加“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以下简称“评选活动”),并评选集团公司首届青年创新创效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奖励等级
集团公司首届青年创新创效奖设一等奖4~6项,并择优推荐参加 “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根据青年创新创效奖推选情况确定。
二、评选范围、条件参照《关于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
三、评选组织:
(一)由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团委负责人和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级团组织上报项目进行认定、评选和推荐工作。集团公司团委作为评审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活动的组织,以及申报项目的汇总整理工作。
(二)各二级公司团委、机关团总支和武安分公司团委自上而下认真领会《关于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严格按照参评范围、申报条件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报集团公司团委。
(三)每个三级企业至少推荐1项目,最多推荐5项;并要认真统计本企业3年来在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中产生的创新成果和直接、间接效益数值,于5月10日前报各二级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团委。
四、时间进度。
(一)2009年4月14日-
(二)
(三)
(四)
附 《关于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
中 央 企 业 团 工 委
中 央 企 业 青 年 联 合 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企团发〔2009〕6号
关于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
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促进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提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对中央企业发展的贡献率,认真总结表彰近三年来中央企业青年在创新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创新热情、挖掘创造潜力,推动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不断深化,经国资委党委同意,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监督评选活动开展,研究确定评选结果(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1)。
(二)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央企业团工委(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
(三)成立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奖意见。评审委员会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分别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四)各中央企业成立由企业领导、团委负责人和有关科技、业务技术部门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做好本企业项目的认定和初评工作。各中央企业团委要做好所属企业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三、项目申报条件
评选项目分为实用技术创新项目、技能人才创新项目和企业管理创新项目。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一)初评。由各中央企业组织进行。原则上,
(二)上报。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按照要求填写“‘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申报书”(见附件5,其中实用技术创新类、技能人才创新类一式5份,企业管理创新类一式8份),加盖企业印章,于
(三)公示。2009年6月中旬,评选活动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汇总后,通过国资委网站和中央企业青年网等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发现项目存在问题,经调查核实的,取消项目参评资格。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应用或试验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于2009年8月提出评审意见。
(五)评定。指导委员会于2009年9月召开会议,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最终确定拟授奖项目,并对拟授奖项目通过国资委网站和中央企业青年网等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
(六)表彰。2009年11月,对活动进行总结,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奖励,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推介获奖项目,推动成果进一步转化和应用。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四个奖次,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见附件6,申报表见附件7)。
(二)拟评选金奖10项、银奖25项、铜奖45项,优秀奖若干项,其具体数量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确定。在各等次奖项中,实用技术创新项目拟占60%,技能人才创新项目拟占20%,企业管理创新项目拟占20%(“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8)。
(三)主办单位召开总结表彰会,给金、银、铜奖颁发证书和奖金,给优秀奖颁发证书,给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牌;择优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国家级奖励评选。各中央企业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各中央企业团委要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取得重视和支持,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在各企业逐级评选基础上,向评选活动办公室申报项目。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在基层进一步形成青年创新创效活动蓬勃开展的热潮。
(二)要认真组织,严把质量关,切实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对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三)要大力宣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在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人才。要做好对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促进成果的转化。
(四)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要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会同各级技术、财务等有关部门,完善创新成果的考评鉴定机制,促进创新成果认定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对本级企业的创新成果和产生的直接、间接效益进行认定。各中央企业团委要统计汇总本企业系统3年来在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中产生的创新成果和直接、间接效益数值,写出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于